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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4-11-21 浏览次数:2967 来源:本站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教育部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高校师德建设,遵循高校师德建设规律,着眼长远,将高校师德建设全面推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同时重点解决当前高校师德突出问题,培育高校教师高尚道德情操,促进高校师德建设迈向新的台阶。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六大长效机制。一是创新师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二是加强师德宣传,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三是健全师德考核,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四是强化师德监督,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五是注重师德激励,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六是严格师德惩处,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七是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意见》强调,高校要健全教师主体权益保障机制,明确并落实教师在高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一要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专业自主权,保障教师依法行使学术权利和学业评定权利。三要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申诉权利,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四要创设公平正义、风清气正的环境条件。另外《意见》指出,高校组织相关部门组成师德建设委员会,建立一岗双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师德建设督导评估制度,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