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松:高职办本科 终于有了法律保障
- 发布日期:2022-05-06 浏览次数:2163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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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的部分专业,符合产教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等条件的,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实施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
这意味着,呼吁多年、探索多年、研究多年举办职业教育本科的问题终于有了法律保障。对于高职学校而言,这是一个极大的利好,给职教界以巨大鼓励,但究竟如何把握和推进,仍需要认真研究推进。
发展职业本科既是应对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愿望的客观需求;既是加快高等教育结构调整、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健全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发展职业本科,国家一直在推进中。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提出“探索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至2021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职业本科发展明确了量化目标。与此同时,教育部部署“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对优质高职学校升格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开启了政策口子。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国家对以职业本科为引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一直在研究探索中,但一直没有法律依据。
事实上,从2012年前开始,多数省都在以职业教育改革和职教体系探索的名义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本科试点,大都是以普通本科学校名义招生并取得学籍,最后由普通本科学校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以高职学校与普通本科学校合作办学的模式来进行。
但总体来看有如下共同点:一是为了让专科层次高职学校有参与或独立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机会和经历;二是采用普通本科学校与专科层次高职学校联合的方式;三是招生和毕业环节在普通本科学校进行(一般会在招生时专门注明);四是一般以高职教育改革或职教体系建设项目的名义进行,找到可行路径。
这些实践表明,职业本科发展情况比较繁杂而混乱,也有些名不正、言不顺,但却充分说明,职业教育本科具有强大的社会需求和社会吸引力,需要我们厘清政策脉络,积极解决问题,但如何从法律找依据,求法律保障,仍需努力。
如今,高职办本科终于有了法律保障,在具体实施上,无论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是高职学校都应该积极认真地思考,我们该如何把好事做实、实事做好。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一是凡事是有规律的。新《职业教育法》准允高职办本科专业,并非全部铺开,全面展开,更不可能一哄而上,遍地开花。
二是凡事是有条件的。新《职业教育法》明确了以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符合产教深度融合,办学特色鲜明,培养质量较高的4个要求,我们必须认真考量。
三是凡事是有程序的。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要经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这就是准入制度和前置条件,那么,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做好组织和审核工作。
四是凡事是有规范的。事实上,教育部已经在2021年1月印发了《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办法》等,已经为职业本科专业开办提出了条件要求,我们应当认真遵照。
五是凡事是要积极努力的。既然有了法律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方面应该抓住机会、抓紧时间、加快节奏,把高职办本科这件事早日落地并开花结果。
(作者:周建松,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职业技术教育分会理事长)
(信息来源: 《中国青年报》2022年05月06日06版)